增城出台创新驱动政策
| 招商动态 |2016-08-29
1.高企资质奖励: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转入本区的,一次性支持100万元。
2.科技项目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立项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分别给予100%、70%、50%的配套奖励,最高可获500万元。
3.企业创新平台奖励:按标准建设广州市研发机构的,一次性支持40万元;获得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或重点实验室资格的,一次性支持300万元;批准成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的,一次性支持50万元。
4.孵化器资质奖励:获得国家、省、市、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孵化器考核奖励:每年根据各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管理运营考核结果,给予运营经费补贴,每年每家总额最高可获100万元。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分别为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相对应资助比例分别为不超过考核合格区级以上各类孵化器总数的30%、30%、40%。
6.“新三板”挂牌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区内科技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补贴,成功进入“创新层”的再额外奖励50万元。
7.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安排2000万元,设立增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按一定比例参股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社会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和种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成立科技创业天使投资基金,扶持初创期科技企业发展。
8.互联网金融产业奖励:对获得市互联网金融企业业务补贴的区内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其获得市补贴后按市补贴额度的50%给予支持奖励,最高可获200万元。
9.科技成果交易奖励:对购买技术成果的科技企业,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每个企业单一年度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10.专利“灭零倍增”奖励:激发我区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对我区企业专利“灭零倍增”进行特别奖励。企业首次申请发明专利并授权成功的,一次性额外资助10000元。
11.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对推动我区科技企业发展和高企培育、服务孵化器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推动专利申请授权以及对企业“新三板”挂牌有重大贡献的等中介服务机构给予奖励。
12.支持科技企业落户:在招商引资开展项目评审时,提高技术含量权重,重点引进带动能力强的高科技、高效益项目,支持有市场需求、有发展前途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落户。
具体政策文件下载:http://www.zckjx.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kgx/kjcx/201608/302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