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关于促进越秀区融资租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越府办[2015]54号)摘录
| 招商动态 |2016-08-26
2016-08-25越秀政企通
以下优惠扶持政策根据《关于促进越秀区融资租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越府办54号)摘录。
1.落户贡献奖
新落户或已落户越秀区的融资租赁企业,新设立实缴注册资本或新增资本金实际到位额的1‰,单一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办公用房补贴
(1)对于购买办公用房的,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于租用办公用房的,每平方米补贴标准为实际租金的50% ,但其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市国土房管部门最新公布的办公用房所在地段同类物业租金参考价。单一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且每年不超过30万元。
3.绿色通道服务
新落户企业开业后第一个完整财政年度,由区商务局向区政府同意申请“绿色通道服务”资质。第二个财政年度开始,在区融资租赁企业评优评级活动中获奖的企业可获得“绿色通道服务卡”。企业持卡在有效期内可享受本区提供的“绿色通道”服务。
4.项目补贴
对为广州市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企业,项目设备购买价款为500 万元以上(含),以不低于该项目设备购买价款的1%作为补贴标准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20万元。
5.龙头企业奖励
当年的营业收入、资金投放额、合同余额等指标进行排序,每年度组织区融资租赁企业评优评级活动,排名一至三等次的企业可享受奖励。
(1)评优评级奖励
对排名位于第一等次企业奖励50万元;对第二、三等次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各等次奖励企业数视当年参评企业数及企业评分实际情况决定。
(2)学位奖励
对获奖企业经营决策人员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区属规范化中、小学优质学位名额各1个。
6.产品(服务)创新奖励
创新开发出业界公认首创的商业模式的融资租赁企业,给予奖励,单一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7.高层次人才奖励
对融资租赁业高端人才,其中凡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认定为我区高层次人才,享受经费资助、住房保障、落户待遇、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多方面的政策奖励。
8.融资租赁行业协会贡献奖
社会团体在越秀区融资租赁信息管理及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招商引资、专业人才培养、从业人员认证、行业信息统计、举办行业性论坛活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9. 融资租赁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奖励
大力支持融资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我区融资租赁产业的需要及平台建设情况,评选若干个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万元。